编号 / MZ-ACAD-07 类别 / 政策法规 适用 / 电力工程招标
墨子
投标
审定
投标学院 · 第 07 讲

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比例上限、退还时限与不予退还情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35条、第57条、第58条、第74条全解析,电力项目实操对照。
投标保证金上限
≤2% 估算价
合同签订后退还
5 日内(含利息)
履约保证金上限
≤10% 合同额
不予退还情形
4 种法定情形
MOZIBID · 墨子投标 依据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2施行)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02 / 13
本讲导读

这一讲,解决"保证金怎么交、怎么退"

1
法律框架:招标投标法 → 实施条例 → 两类保证金各自的条款定位
2
投标保证金:比例上限(≤估算价2%)、退还时限、四大不予退还情形
3
履约保证金:比例上限(≤合同额10%)、退还触发条件与没收规则
4
新政动向:2023年发改法规〔2023〕27号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降低资金占用成本
核心结论
保证金制度的核心是担保功能而非融资手段——法规同时设置比例上限(防止过度占用投标人资金)与没收情形(保障招标人权益);掌握两者边界,是电力投标人的必备合规知识。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POLICY & REGULATION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03 / 13
法律框架

两类保证金的法条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母法 · 2000 施行,2017 修正 — 第60条: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2施行)
程序细则 — 两类保证金的比例上限、退还时限、没收情形均集中于此
投标保证金
第26条(收取规则)/ 第35条(投标截止后撤回)/ 第57条第2款(退还时限)/ 第74条(中标人违约)
▸ 投标阶段
履约保证金
第58条(收取规则 · ≤合同额10%)/ 招标投标法第60条(不履行合同不予退还)
▸ 合同履行阶段
2023 年新政
发改法规〔2023〕27号: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担保形式,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要求现金。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依据 · 实施条例第26条 / 第57条 / 第58条 / 第74条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04 / 13
投标保证金 · 核心条款

实施条例第26条 · 六项核心规则

规则 01 · 比例上限
≤ 估算价 2%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而非合同金额);以估算价为基数
规则 02 · 有效期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投标有效期延长时,保证金有效期亦须相应延长
规则 03 · 账户要求
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支票提交的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防止资金来源造假
规则 04 · 禁止挪用
不得挪用
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后,不得将其挪作他用;保证金在退还前须专项管理
规则 05 · 可不收取
非强制要求
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是法定强制义务,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时方适用上述规则
规则 06 · 担保形式
保函 / 保险可替代
根据 2023 年新政,招标人应接受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单等非现金方式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依据 · 实施条例第26条 / 发改法规〔2023〕27号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05 / 13
投标保证金 · 金额示例

不同规模电力项目的保证金上限(示意)

以招标项目估算价为基数,按 2% 上限计算投标保证金最高金额;以下均为示意数字,实际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电力项目类型 典型采购内容 估算价(示意) 2% 上限(示意)
大型输变电工程 500kV 变电站土建 + 设备施工(整体估算) 5 亿元 1000 万元
220kV 变电站 站内全部施工 + 主设备采购 8000 万元 160 万元
配网改造(施工标) 线路架设、配变台区改造 1500 万元 30 万元
重要设备采购(货物) 主变压器或 GIS 组合电器采购 3000 万元 60 万元
工程设计 / 监理(服务) 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监理 500 万元 10 万元
重要提示
2% 是上限,不是应收金额——招标人可在 2% 以内酌情约定;部分省份或业主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另有减免政策,需以当地招标文件实际约定为准。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 金额为示意,以实际估算价及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06 / 13
投标保证金 · 退还规则

三种场景下的退还时限

正常结束:书面合同签订后 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 日内退还
投标人书面申请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 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招标人终止招标 终止后及时退还 应及时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 不予退还
含利息退还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须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以保函、保险缴纳的,解除担保即可,无须计息。
逾期退还的法律风险
招标人逾期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依法追索利息损失及相关违约责任;2023年新政明确要求"严格按照期限及时退还"。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依据 · 实施条例第35条 / 第57条第2款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07 / 13
投标保证金 · 不予退还

四类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没收须有法律依据,实务中以下四类情形构成不予退还的法定理由:
情形 01 · 实施条例第35条
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注意:截止前撤回须退还)
情形 02 · 实施条例第74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情形 03 · 实施条例第74条
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提出附加条件(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范围),视为拒绝订立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情形 04 · 实施条例第74条
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拒绝或未能按期足额提交,则投标保证金亦不予退还
电力投标提示
国网 / 南网招标文件通常明确约定上述情形,中标后需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一般为 30 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面临保证金没收及被列入不良记录的双重风险。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依据 · 实施条例第35条 / 第74条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08 / 13
履约保证金 · 核心条款

实施条例第58条 · 履约保证金上限10%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实施条例第58条)
计算基数
中标合同金额
中标合同金额为基数(非估算价),合同变更增加价款时,履约保证金应相应调整
缴纳形式
多元担保形式
可采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等方式;招标文件应明确可接受的形式
退还时点
合同履行完毕后
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具体时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与投标保证金的关键区别
投标保证金担保投标行为(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的诚信);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履行(中标人在合同期间的履约能力),两者触发阶段不同,比例上限也不同(2% vs 10%)。
强制性
实施条例第58条的"不得超过10%"是强制性上限规定——招标人无权在招标文件中约定超出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约定无效。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依据 · 实施条例第58条 / 招标投标法第60条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09 / 13
履约保证金 · 退还与没收

履行完毕则退,不履行则没收

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全部履行义务,经验收合格 合同约定期限内 应予退还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 《招标投标法》第60条 不予退还
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 招标人可追偿 还须赔偿超额部分
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但合同已签订 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
超额赔偿责任
《招标投标法》第60条原文: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约定是退还依据
法规未对退还时点作出统一规定——退还条件和时限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投标人应在谈判阶段确认退还时点,防止长期占压资金。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依据 · 招标投标法第60条 / 实施条例第58条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10 / 13
横向对比

两类保证金一览对比

维度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主要依据 实施条例第26条、第35条、第57条、第74条 实施条例第58条;招标投标法第60条
计算基数 招标项目估算价 中标合同金额
比例上限 ≤ 2% ≤ 10%
适用阶段 投标阶段(开标前交纳) 中标后、合同期间
退还时限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含利息) 合同约定;法规未统一设定
不予退还触发 截止后撤回;不签合同;附加条件;不交履约保证金 不履行合同(损失超额部分还须赔偿)
担保形式 现金 / 支票(须从基本账户)/ 银行保函 / 担保机构保函 / 保险保单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依据 · 实施条例第26条 / 第57条 / 第58条 / 招标投标法第60条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11 / 13
2023 新政 · 担保多元化

发改法规〔2023〕27号:降低资金占用

202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聚焦三大导向。
导向 01 · 多元化
全面推广保函保险
招标人须接受担保机构保函、保险公司保单等非现金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担保形式,任何单位不得拒绝
导向 02 · 减免化
鼓励减免部分项目
鼓励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的优惠;各省须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的减免政策措施
导向 03 · 清退化
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
2023 年 3 月底前全面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按"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原则做到应退尽退
对电力投标人的实操意义
大型电力项目保证金绝对金额可观(数十万至数百万元),改用保函仅需支付保费(通常为保额的0.5%–1.5%/年)即可释放现金资产、降低资金占用成本;建议提前与主承包行或担保机构建立开函额度授信。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依据 · 发改法规〔2023〕27号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12 / 13
要点速记

七条,带走就够用

1
投标保证金上限:≤ 招标项目估算价 2%(实施条例第26条),现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2
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第57条第2款)
3
四种不予退还情形:截止后撤回、不签合同、附加条件、不交履约保证金(第35条、第74条)
4
履约保证金上限:≤ 中标合同金额 10%(实施条例第58条);以合同额为基数,非估算价
5
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超过保证金额还须赔偿超出部分(法第60条)
6
两类保证金退还时限:投标保证金有法定5日;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中约定
7
2023 新政: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招标人不得强制现金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KEY TAKEAWAYS
编号 / MZ-ACAD-07 · 政策法规13 / 13
资料来源 · 免责声明

依据与声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 年颁布,2017 年修正)第60条——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及超额赔偿
[2]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2 年施行)第26条(投标保证金上限 / 有效期 / 禁挪用)、第35条(截止后撤回不予退还)、第57条第2款(5日内退还含利息)、第58条(履约保证金≤10%)、第74条(中标人违约四情形)
[3]
《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2023年2月)——推广保函保险、鼓励减免、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
[4]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答记者问(2023年2月,就发改法规〔2023〕27号政策解读)——非现金担保形式、中小微企业减免政策说明。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ndrc.gov.cn
免责声明:本讲为政策与实务解读,旨在帮助电力行业投标人理解保证金制度的法定规则,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项目保证金收取比例、退还时限及不予退还认定,应以最新法规、主管部门认定及招标文件约定为准。示意金额仅用于说明计算方法,不代表任何具体项目数据。
MOZIBID · 墨子投标 · 投标学院下一讲 · 第08讲 资格预审 vs 资格后审:国网电子化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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